遗产继承人死亡了能继承吗
一、遗产继承人死亡了能继承吗
若继承人逝世则将无法继承遗产。在法律层面上,已经失去生命的继承人不再具备任何继承权。
然而,若有情况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其父母离世,那么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获得代位继承权;如果被继承人的兄长或姐姐等亲戚更早离开人世,那么他们的孩子将有权在代位继承中出现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
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。
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。
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
二、遗产继承人侵占遗产是侵占罪吗
遗产继承人对遗产进行侵犯与侵占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,不能简单地草率定性。当继承人诚实守信地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遗产之后,却拒绝将其交还给他人保管的财物,这种情况下,他们可能会被判定为侵占罪的罪犯。
然而,在遗产继承的过程中,如果只是因为对遗产的分配存在争议或者占有方式不合理,那么这通常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。在这个领域内,其他的继承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请求侵占者归还他们应得的遗产份额。
然而,如果继承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将原本由他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,并且数额较大,且拒绝归还,那么他们就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侵占罪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
【侵占罪】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本条罪,告诉的才处理。
三、遗产继承人包括哪些人
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子女包括婚生、非婚生、养子女、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;父母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、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。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兄弟姐妹包括亲的、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、养的、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
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本编所称兄

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若继承人逝世,其无法再继承遗产,因法律规定已故者无继承权。但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,其直系后代将代位继承,优先获得部分遗产。同样,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若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,其子女也有此继承权。